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护理需求,进一步提升医疗护理床位的使用效率和可及性,确保患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现就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床位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临床诊疗、护理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常规以及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进行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规范开展各项临床诊疗和护理技术。
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持续改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二、严格把握住院指征,确保医疗护理床位可及性
设置医疗护理床位的医疗机构要按照《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床位收治患者出入院指引(试行)》的要求,强化医疗护理床位的医疗护理功能定位,不断提升床位的可及性。
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日常查房制度,切实做好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床位住院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病历质量、老年护理管理质控督查范畴。
三、开展常态化监管,提高医疗护理床位使用效率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强化对医疗护理床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区域人口数量以及医疗护理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医疗护理床位。强化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床位收治患者的合理诊疗、病历书写规范等医疗执业活动的依法执业监管;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的联合执法,依托医保大数据筛查分析优势,开展协同监管。设置医疗护理床位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