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局介绍,2023年7月1日零时起,上海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3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将实施多项医保惠民政策,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多项医保惠民政策7月1日起实施
2023年7月1日零时起,上海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3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海市将实施多项医保惠民政策,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一是降低职工医保各年龄段参保人员门急诊报销门槛,提高门急诊报销比例。其中,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从1500元降低到500元;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门急诊就医报销的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和70%。退休人员门诊报销门槛也有100-400元不同幅度降低,部分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
二是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9万元提高到6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还可以按规定继续报销80%。
三是继续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为方便市民群众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除医用口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外,新增32种市民常用、需求度高、安全性好、适用性强的的器械耗材,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药店购买。家庭共济网的成员,还可以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在定点药店购买。
四是开放定点药店门诊统筹报销,方便群众配药。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凭定点医院的电子处方,在开通了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执行与开具处方医疗机构相同的门诊支付政策。
此外,2023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于7月1日计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与2022医保年度一致,74岁以下为1680元,75岁以上为1890元;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原先个人账户结余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和使用。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标准,可以登录医保网站http://ybj.sh.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