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是全国第十四个“敬老月”,10月23日(重阳节)是全国第十一个“老年节”,也是上海第36个敬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在今年10月1日至31日深入开展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辖区优势,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老年节文艺晚会录制、为老服务和宣传咨询活动等。
二、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8日(星期三)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英涛,电话:23117905,邮箱:shilaolingban@wsjkw.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