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本市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科学严谨。
二、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组,提供项目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各项目承担单位密切配合,并充分听取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并按要求提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材料。
2023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制定/修订 |
食品产品标准 | |||
1 | 《食用干制肉皮》(DB 31/2020-2013)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 修订 |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 |||
2 | 《预制菜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制定 |
3 |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DB 31/2008-2012) |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修订 |
4 | 《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 (DB 31/2009-2012) |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