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市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四十周年暨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地方立法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徕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赵燕君出席会议。
徐徕指出,在国家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药品监管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为根本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不断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践行监管为民,强化科学高效监管,在守护高水平安全中筑牢法治防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违法犯罪惩治,在维护公平竞争中彰显法律权威;鼓励研发创新,深化药品制度改革,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法治引领;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在实施高效能治理中发挥法治保障,奋力书写法治药监建设的“上海答卷”。
徐徕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市药品监管局将牢牢把握“四个放在”,聚焦“五个中心”建设,以改革“再出发”的勇气和“奋力一跳”的精气神,不断深化制度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巩固优化本市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支持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在监管实践中焕发药品管理法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本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学会、企业、医疗机构、专家学者等代表,围绕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实践和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药品监管局法规处、药品注册处、药品监管处、业务监督处、稽查局、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转载自-上海药监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