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发热症状应如何对症处理?如何合理使用退热药物?
一、如果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8.5℃)、头痛、身上酸痛等可以适量使用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药物。
由于布洛芬与对乙酰氨基酚属于同类药物,建议避免同时服用,以免引起肝衰竭。需要提醒的是,该类药物只是用来缓解症状,对于无症状感染者不需要吃药治疗,只需保持心情愉悦,在家休养即可。
对于症状较轻的患者,也可不用药物治疗,可通过大量饮水和休息也能自愈。如需使用该类药进行对症治疗,建议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二、病急不能乱投医,退热药与感冒药切记不能叠加使用!
常见感冒药物、中成药中含有退热药成分。例如: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复方氨酚烷胺片(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维C银翘片(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05mg)、感冒灵颗粒(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00mg)和复方感冒灵颗粒(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68mg)等。所以在服用药物之前,需仔细查看药品说明书,核对药物成分,避免重复用药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三、使用退热药应避免超剂量、超次数使用药物。
应根据药物说明书或者医生指导建议下服用药物,过量的服用药物并不能快速缓解症状及加快身体的康复,可能还会导致更多的毒副作用甚至会危及生命。
使用布洛芬退热时,建议每次间隔6小时;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进行退热时,建议使用间隔为4-6小时。若持续发热或疼痛,这两种药物24小时内使用不超过4次。不建议两者联合或者交替使用!
四、特殊人群药物如何选用?
(1)6岁以上幼儿可选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幼儿可选对乙酰氨基酚;除使用药物之外,也可辅助物理降温。对于2个月以下幼儿出现发热应及时就医。
(2)对于无基础疾病的高龄老人,可选择传统退热药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如果老年人有胃肠、肾脏问题,有溃疡、炎性肠病史的患者,最好选择对乙酰氨基酚。
(3)对于孕妇,在使用药物之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布洛芬对于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属于禁用。
(4)正值哺乳期的患者,可在哺乳后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注意间隔时间。
友情提示: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期间饮酒会损害肝脏;服用布洛芬期间饮酒或吸烟还可增加胃肠道出血的风险。因此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或抽烟。
五、何时需要就医?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