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是中医药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上海在支持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方面开展了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等,相关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服务健康上海建设,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遴选了22个体现中医独特作用和优势的病种,在22家二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坚持“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原则,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中医价值医疗的导向作用,建立了疗效价值考评机制,明确了每个病种按疗效价值考核的指标内涵、考核规则、数据采集及价值支付办法。
试点以来,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成效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医药应用普及率明显提高。
通过医保支付的导向作用,22个病种平均每月收治例数从1591例上升至2468例,上升幅度达到55.1%;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例占比从18.3%上升至24.0%;平均每个病例使用的中医技术由3种上升为4种;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提高10.8%。全面支持中医药应用,推动了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发展。
二是诊疗水平能级逐步提升。
坚持采用中医综合治疗率、抗生素治疗率考核,减少抗菌药物使用,22个优势病种试点以来,整体抗菌药物使用率减少3.8%。部分优势病种临床治疗效果明显,治愈率和好转率方面明显优于西医治疗,平均住院天数减少9.50%。进一步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提质增能。
三是中医质优价廉优势进一步显现。
科学确定了病种规范,进一步标化管理路径,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患者负担逐步下降。试点病种病例费用平均下降3.0%,患者费用负担也相应下降,充分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费用优势。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继续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局等部门,积极开展优势病种遴选工作,不断提高病种覆盖面和试点医疗机构范围,促进本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助力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